浙江遗失声明登报咨询热线:400-6111-712 13783699390 梁经理
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方式,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丢失了某些社会性质的证件或者类似的东西时,为了补办一份,法律上必须先确定遗失者所遗失的证件已经在法律上无效,这个过程就是遗失声明。 遗失声明登报模板:(仅供参考)
杭州xxxxxxxxx有限公司注销清算公告:
本公司股东(出资人)已决定解散本公司,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,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。
xxxxxx有限公司李xx(身份证xxxxxxxxxxxxxx)三类人员证:xxxxxxxxxxxxxxxx遗失作废。
刘 xx位于xx区xx路xx号的房屋产权证(监证号xxxxxxxxx)遗失。
营业执照正(副)本、税务登记证正(副)本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(副)本(IC卡)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、展业证、海运提单、合同、票据、公司章.财务章.合同章.法人人名章、外国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、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、企业常驻代表工作证、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外汇IC卡、备案登记表等等
身份证,学历证,车驾号,发动号,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济资格合格证,房屋产权证,房屋租赁协议、合同、票据,高级经济师证,护照,律师执业证,外国专家证,外国人就业证,房地产经纪人证,职业资格证书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