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**,女,2011年9月遗失***************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,资格名称:工程师,证书编号:V*******7 声明作废。
个人遗失登报范围:
身份证,报到证,户口,户口底页,户口迁移证,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,会计从业资格证,教师证,学历证,车驾号,发动号,车辆合格证书,房地产经济资格合格证,房屋产权证,房屋租赁协议、合同、票据,高级经济师证,护照,律师执业证,外国专家证,外国人就业证,房地产经纪人证,职业资格证书等。
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丢失登报联系电话:0371-60968658;183363707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