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失声明
郑州市xxxxxx遗失已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,发票代码:3300122140,发票号码:08405024(1-3联)、08405025(第1联),特此声明。
遗失声明
郑州市XXX商务有限公司不慎丢失郑州市xxxxx专用发票,发票代码:111xxxx,发票号码,123456--234566,特此声明作废。
发票种类:郑州市服务业发票,商业发票,工业发票,增值税专用发票,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,交通运输业、建筑安装金融保险业。
税务局规定发票遗失登报声明刊登媒体:《中国税务报》《河南日报》《大河报》《东方今报》《河南商报》等省市级报纸。
纳税人遗失或被盗(抢)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必须在报纸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同时持刊登“遗失声明”时取得的发票(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)到税务机关查验。同时,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去税务机关办理挂失手续:(一)《发票挂失/损毁报告表》(一式一份,将《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》并入报告表中)。(二)刊登“遗失声明”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(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,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)。(三)属被盗、被抢的,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。(四)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复印件(被盗、被抢的提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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